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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中心 >> 隔膜閥的試驗方法和檢驗規(guī)則

 試驗方法和檢驗規(guī)則

1  總則

   如果在訂貨合同中沒有規(guī)定其他附加檢驗要求,買方的檢驗內容限于:

    a)  使用非破壞檢驗方法,在裝配過程中對閥門進行檢驗;

    b)  審查“加工記錄”、“熱處理記錄”等;

    c)  壓力試驗。

2  試驗方法

2.1  殼體試驗和密封試驗

    隔膜閥的殼體試驗和密封試驗方法按GB/T 139272008的規(guī)定。

2.2  閥體壁厚測量

    用測厚儀或專用卡尺量具測量閥體流道、中腔和閥蓋部位的壁厚。

2.3  材料成分分析

    在閥體閥蓋的本體材料上取樣,鉆屑取樣應在表面6.5 mm之下處。

2.4  閥體材質力學性能

    用閥體同爐號、同批熱處理的試棒按GB/T 228規(guī)定的方法進行。

2.5  閥體標志檢查

    目測閥體表面鑄造或打印標記內容。

2.6  閥體襯里檢查

    閥體襯膠、搪瓷、襯氟塑料及襯其他塑料后,表面應平整光滑,襯層與基體結合牢固,不允許漏電,可采用高頻火花發(fā)生器在全部襯層表面測試,未發(fā)現襯層被“擊穿”(產生白色閃光)現象,即為合格。

2.7  隔膜的靜態(tài)壽命試驗

    隔膜的靜態(tài)壽命試驗按4.8.5的規(guī)定。

2.8  銘牌內容檢查

    目測閥門銘牌上打印標記內容。

3  檢驗規(guī)則

3.1  閥門須逐臺進行出廠檢驗和試驗,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。

3.2  檢驗項目、技術要求和檢驗方法按表7的規(guī)定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表7  檢驗項目、技術要求和檢驗方法

序號

檢驗項目

檢驗類別

技術要求

檢驗和檢驗方法

出廠檢驗

型式檢驗

1

殼體試驗

符合本標準4.11

按本標準5.2.1

2

密封試驗

符合本標準4.11

按本標準5.2.1

3

閥體壁厚測量

符合本標準4.4.3

按本標準5.2.2

4

材質成分分析

符合相關材料標準的要求

按本標準5.2.3

5

閥體材質力學性能

符合有關材料標準的要求

按本標準5.2.4

6

隔膜靜態(tài)壽命試驗

按本標準4.8.5

按本標準5.2.7

7

閥體標志檢查

符合本標準6.2

按本標準5.2.5

8

閥體襯里檢查

符合本標準4.5

按本標準5.2.6

9

銘牌內容檢查

符合本標準6.4

按本標準5.2.8

3.3  型式檢驗

3.3.1 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,應提供12臺閥門進行型式試驗,試驗合格后方可成批生產:

    a)  新產品試制定型鑒定;

    b)  正式生產后,如產品結構、材料、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;

    c)  產品長期停產后恢復生產時。

3.3.2 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,應抽樣進行型式試驗:

    a)  正常生產時,定期或積累一定產量后,應周期性進行一次檢驗;

    b)  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的要求時。

3.4  抽樣方法

3.4.1  抽樣可以在生產線的終端經檢驗合格的產品中隨機抽取,也可以在產品成品庫中隨機抽取,或者從已供給用戶但未使用并保廠狀態(tài)的產品中隨機抽取。每一規(guī)格供抽樣的最少基數和抽樣數按表8的規(guī)定。到用戶抽樣時,供抽樣的最少基數不受限制,抽樣數仍按表8的規(guī)定。對整個系列產品進行質量考核時,根據該系列范圍大小情況從中抽取23個典型規(guī)格進行檢驗。

表8  抽樣的最少基數和抽樣數

公稱尺寸

DN

最少基數/

抽樣數/

150

10

2

200

3

1

3.4.2  型式檢驗的全部檢驗項目都應符合表7中技術要求的規(guī)定。

[來源:來自網絡] [作者:admin] [日期:10-05-03] [點擊: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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